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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系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所,成立于2004年,执业许可证号:3144000075860107X8。2016年分设广东财富东方(广州)律师事务所,执业许可证号:31440000MD0101335U。

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系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所,成立于2004年,执业许可证号:3144000075860107X8。2016年分设广东财富东方(广州)律师事务所,执业许可证号:31440000MD0101335U。

财富东方所办公场所位于深圳经济特区中央商务区,系由广东省深圳市、广州市及海南省海口市等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骨干、核心律师合作,按照“深圳精品律所”思路创设的中等规模综合类型之律师事务所,执业律师之知识储备、业务领域和年龄结构搭配均属上乘。

财富东方所(含广州所)现有执业律师、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67名,其中执业十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17名,汇集了一批具备深厚法学底蕴,在民商、刑事、行政诉讼/仲裁等方面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专业人才,在金融、基金、投融资、公司改制、企业并购重组、房地产与城市更新项目以及大型国有企业改制、民营公司治理等领域有特长的项目律师、专家。系广东农行、广铁集团、中国信达资产等多家大型、超大型国企律所库、专家库之库律所/律师。

财富东方所还应邀参与了《XX经济特区开埠区保护条例》(草案)等地方性法规、条例之修订工作。

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致力于打造综合性、精品化运作的法律服务团队, 以不断提高团队律师的专业化素质为团队根基,以团队紧密协作的分工合作机制为团队灵魂, 以正直敬业为工作原则,为客户提供全方位、综合性的高水准法律服务。

本所的宗旨:诚信、专业、高效、规范。

  • 深圳先进律师工会小组
  • “法律进社区”工作先进单位
  •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

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所务管理部门包括投合会、管委会及监事会。

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所务管理部门包括投合会、管委会及监事会。

本所投合会……图片前文字1

本所投合会……图片前文字2

本所管委会……内容待补充1

本所管委会……内容待补充2

本所监事会……内容待补充1

本所监事会……内容待补充2